] 国家高速公路网命名和编号规则
首都放射线编号为 1位数,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 编号区间为 1~9。
纵向路线编号为 2位奇数,由东向西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 11~89。
横向路线编号为 2位偶数,由北向南升序编排,编号区间为 10~90。
地区环线的编号按照由北向南的顺序排列,编号区间为 91~99。
联络线的编号为 4位数,由主线编号+“ 1”+联络线顺序号组成。联络线
的顺序号按照主线前进方向由起点向终点顺序排列。
城市绕城环线的编号为 4位数,由主线编号+“0”+城市绕城线顺序号组成。
主线编号为该环线所连接的纵线和横线中编号最小者, 如该主线所带城市绕城环
线编号空间已全部使用, 则先用主线编号次小者, 依此类推。如该环线仅有放射
线连接,则在 1 位数主线编号前以“ 0”补位。同一条国家高速公路穿越多个省
(区、市),所连接的城市环线的编号在各个省(区、市)单独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