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
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房屋征收范围、规
划条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等文件。
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征收范围并公布。
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土地进
行调查摸底并公布调查结果。
对未登记和权属、用途不清的
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发布公告暂
停办理新建等有关手续。
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
案,并报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
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补偿资金到位。 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论证方案,并进
行公布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少于三十天。
超过 50%有异议的,组织
听证会并修改方案及公示。
将市政府做出征收决定所需的有关
材料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初步审查。
现场公示工作流程、房屋征收部门和受委
托的征收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名单等。
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街道办事处、 居委会组织被征收人推
选房地产评估机构并公布。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 10
日内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