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 、《工会会计制度》 ,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 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
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
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严
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4、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不得有下列违
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5、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