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水电施工要点及验收规范
电气:
(1)基本要求
1.1 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
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 并分数路出线, 分别控制照明、 空调、插座等,
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1.2 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
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武汉市有关规定进行。
1.3 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
穿管敷设时, 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 40%,管内不得有接头
和扭结。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1.4 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不大于该分路内所有
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1.5 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