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安装规定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正经
常运转。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
风巷中,距回风口距离不得小于 10米,全风压
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
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
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
规定。
3、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
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高瓦斯区的煤巷、半煤
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
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
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
必须采用 “三专”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
4 套不同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
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
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
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供风。
4、其他掘进工作面和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
风机可不配备安装备用局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