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集团声像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声像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声像档案在企业各项工作
中的作用,根据《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声像档案管理规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声像档案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各项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形象直观的对国家和企业有重要保存价
值的历史记录。声像档案是维护企业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也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声像档案以感光材料、磁性材料为载体,以音像为主要反映方式,主要表现形式有照片(含底
片)、电影胶片、录像带、录音带、缩微胶片、航测底片、软盘、光盘、幻灯片等声像制品及文字说明。
第四条 对已归档的声像档案,应按保管条件的要求,建立专用库房或设声像档案分室,其分室的档案
业务工作由档案部门进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 声像制品与纸质文件材料内容有着密切的联系,作为文书和科技档案组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