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9
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传统(岭南)建筑申报 细则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是 2011年 1月 1日以来,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完
成的建筑设计成果,项目功能设计合理,较好地体现传统(岭南)
特色 ,获得了社会和业主好评;
2、已经参加过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的项
目,两年内未重新设计、 改造或修缮的不可继续参加此次评优活动。
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二、申报条件
项目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一)按规定经批准立项、 各项政府审批手续完善、 由符合资质
要求的设计单位组织设计并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二)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经过 1年以上使用或生产运营的
整体工程设计项目,以项目建设方或政府有关管理部门验收证明的
日期为准。
(三)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相关文件证
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材料或联合验收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