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第一节、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基本规定
(1)玻璃幕墙工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二次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设计文件。
(2)玻璃幕墙工程设计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结构改动或增
加荷载时,必须由原设计结构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
全性进行检验、确认。
(3)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结构粘结材料是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硅酮结构
密封胶》(GBl6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玻璃幕墙的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
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5)玻璃幕墙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单项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
废气、废气物、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