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湖及水利工程 界桩、标示牌
技术标准
1 总则 为加强我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 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河湖管理范 围及水
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 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界桩、 标示牌设立 及管理的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河湖及水利工程界桩、标示牌的设计、测绘、埋设和管理。 界桩是由河
湖主管部门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埋设的,用于指示河湖及水利 工程管理范围边界的标志
物。
标示牌是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依法设置的,向社会公众告知水利工程管理与保 护范围及其
划定依据、管理要求的标志物。
界桩、标示牌埋设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破坏。 界桩、标示牌除应符合本标
准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的规定。
2 设计
界桩 新设界桩应分为基本桩与加密桩。 基本桩为控制性界桩, 在管理范围界线的 主要控
制点埋设;对管理范围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