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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999年07月28日(广东省科委, 1999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发展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 目的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技管理
促进公平竞争,保证科技项目的实施和任务目标的完成,提高科技经费
的投入产出效果。为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重大科技
项目招标投标参加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标投标,是指对我省经
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或技术难度较大, 投资较大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由省科技行政部门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作为招标方, 并以其拟订的招标项
目计划任务、内容和其他条件、要求作 ?quot; 标的 ",事先向社会公布,
吸引愿意承担任务的单位(包括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各类企业事业单
位)作为投标方进行投标招标方按照规定程序择优选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