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广州市应急抢险工程计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
为了完善我市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满足广州市应急抢险
工程的计价需要,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
造价站)根据《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 (穗府
办规, 2017? 9 号)及广东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
规定,结合应急抢险工程的计价特点及广州市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计价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应急抢险工程包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公共
基础设施的抢险修复以及园林绿化、排涝、疏浚的抢险整治
工程。应急抢险工程按照《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
法》规定的方式确定。
二、计价办法
(一)应急抢险工程计价中发生的项目,若有现行计价
定额可以套用的,应执行相应的计价定额,并按以下规定执
行。
1.应急抢险项目执行定额时,按以下规定乘以应急抢
险费系数(下文称系数)
(1)房屋建筑应急抢险工程,执行《广东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修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