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核标准
(2012年版)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得分
施工
安全
1、安全管
理(20分)
1.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件不符合要求,扣 2~3 分;
2. 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扣 2 分;
3.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扣 3~5 分;
4.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参加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扣 2 分;
5.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管理目标,或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有 1项扣 1分;
6. 无公司对项目部安全检查、 项目部自查、 安全员日巡查记录的, 扣 2~5 分;
7. 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未落实整改的,扣 3分,
8. 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的,扣 2 分,
9. 未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的,扣 5 分;
10. 三级安全教育无针对性,或无具体内容,或无影像资料证明的,扣 2分;
11. 未开展日常安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