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施工)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 2017 年版)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内
容
扣分标准 扣分 合计
得分
1
安
全
管
理
20
分
1.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无责任人签字、无发布单位的
2. ★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不符合要求, 或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不履职或检查不
到场
3.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上岗证件不符合要求的
4. 无项目管理目标扣 1分,目标无分解扣 1分,无考核的扣 2 分;无项目部人员
任命组成授权或项目经理授权的,每项扣 2分
5. 未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或与实际不符的扣 2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扣 2
分
6. 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审核、 审批扣 2 分,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实施的每项扣 5 分
7. 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每项扣 1分;交底不全面、不签字的,每项扣 0.5 分
8. 公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