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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学院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桂师院教字〔 2007〕93号
为进一步提高实习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充分发挥实习基
地在本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经过 3年的建设,建成一批覆盖各专业的不同类型的示范性
实习基地。其中教师教育类专业示范性实习基地 40个,非教师
教育类每个专业不少于 1 个。
二、建设原则
(一)互补性原则
示范性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 “优势互补、 资源共享、 共建共
赢”的原则,充分利用我院的科技、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
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 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 信息
技术开发、 科学研究及成果转化、 文化建设、 管理改革等方面的
合作,促进我院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二)示范性原则
优先考虑选择专业对口, 指导力量较强, 设施完善, 实习条
件有保障的学校或单位作为我院的实习基地, 确保满足实习的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