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 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 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制订本
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建设 (矿井建设除外 )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施工单价 )。
第二章 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 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
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企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规程的工程
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件棚、食
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
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痈病的人和其它不
适于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