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评比办法
(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推动延边州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
作,参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和
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JGJ59-99),结合我州
建筑业实际情况,决定在我州建筑行业里继续开展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的创优评奖活动,评比命名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 。
二、评选工作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以科学发
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
手段,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
准化工作。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为我州建筑业企业及施
工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唯一奖项,由延边州建设
局和延边州建筑业协会联合颁发。
四、《标准化》的评选工作每年一次,具体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