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规划 选址意见书
(规划牵头、并联 )
1、消防安全审查
2、地灾评估审查
3、国家安全审查
4、用地预审
(限需新增集体土地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企业投资核准
企业投资投资
可合并项目建议书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发改委)
1、用地预审
2、环评审批
(在选址阶段已取得预审手续的
和以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除外)
(注:以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
设的,直接领去 选址意见书 和规划许可证 。
但仍要进行规划方案审查及相关并联审查)
规划方案审查
(规划牵头,并联,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1、消防
2、市政
3、人防
4、国安
5、河道
6、园林
7、机场
8、无线电
9、电力
10、港口
11、建设
12、文物
13、环评
初步设计审查
投资概算审批
确定监理、地勘队伍
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审批
建设用地审批
(建委牵头,并联)
1、消防
2、市政
3、人防
4、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