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以下简称勘察深度),由建设部组织编写、批准、公
布实施。具体编写是由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等十六个勘察设计研究单位完成的。 建设部
以部令方式发布该《勘察深度》,于 2003 年 9 月 1 日实施。它的实施必将对岩土工程勘察
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1. 编制背景
(1)国家法规的要求
(2)社会环境变化的要求
(3)岩土工程勘察行业质量现状的要求
2. 编制依据
(1)建设部建质函( 2002 )04 号通知
(2)国家相关法规
(3)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3.《勘察深度》的特点
《勘察深度》 不是勘察技术规范, 也不是勘察报告编写标准, 而是勘察文件应该包括什么内
容,应该做到什么程度。尽管它与勘察规范有许多相似之处,如勘探测试工作量、勘察报告
内容的基本要求等,相较而言有其自身特点:
(1)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