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
(JGJ8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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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提高建筑工程地质钻探的技术和质量水平, 统一技术要求, 确保建筑工程地质
勘察原始资料的准确性,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场地与地基勘察中的钻探工作,可作为此类钻探技术方案制
定、现场钻探质量监督及成果检查验收的依据。
1.0.3 工程地质钻探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为钻进的地层鉴别岩土性质,确定其埋藏深度与厚度;
(2)能采取符合质量要求的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3)能查明钻进深度范围内地下水的赋存情况。
1.0.4 钻探工作应以勘察工程钻探任务书为依据。 钻探任务书应按照 1.0.3 条的要求作
出具体规定 , 并附有比例尺与勘察阶段相适应的钻探点平面布置图和地形图。钻探单位应按
采用钻探任务书指定的方法和设备完成钻探工作。
1.0.5 进行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时, 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