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号: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工 程 名 称: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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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须 知
一、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安全监督机构存档一份。
二、建设单位必须持审核合格的《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方可办理备案。
三、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应按规定程序审核, 并加盖相关单
位公章。
四、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包括:
1、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复印件;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名单及安全监管证书复印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