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建筑法》 、《安全
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
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从而确保 工程
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 中标项目经理 )
3 、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各类地下管线资
料,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予以防护。
三、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