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一、施工安全监督的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建质
[2014]15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建质 [2014]154 )和《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 [2014]111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政策
性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导则。
二、施工安全监督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按管理权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
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三、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主要内容
(一)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二)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