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 (防水工程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
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释义】
为确保屋面工程质量, 工程上使用的防水、 保温隔热材料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并
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抽样复验;
抽样数量、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丰规范附录 A、附录 B的规定。
【措施】
1、检查进场防水、保温隔热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检测单位认证证书。
质量证明文件通常指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性能检测报告。 由于屋面工程质量的重
要性,施工单位除了认真检查所用材料的产品合格和性能检测报告出厂质量证明
文件外,该材料还必须经具有省、 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的试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