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南海”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工程安全
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施工现场动态,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
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佛发改资〔 2010〕16 号)和《关于建筑工地视频监控
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批复》(南府复〔 2010〕5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海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采集视频信号,通过网络传输和信息处理后接入区建筑工地视
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区监控中心),实现对建筑工地 24 小时不间断远程监控及录像。同时,通过
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反映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 形象进度变化情况、 工程施工安全动态及重大危险源控
制情况,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