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汇编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 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
新疆生产建筑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
批)的通知》(建标〖 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筑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
的《建筑勤务员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 GB50300—2001,自 2002年 1月 1 日起起施行。其中, 3.0.3、5.0.4 、
5.0.7 、6.0.3 、6.0.4 、6.0.7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
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