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主持人工作导则
一.设计主持人的基本职责
1.设计主持人是设计项目的主持者, 在所长领导下对所主持的设
计项目全面负责, 对本专业的技术处理权, 对其他专业的技术问题有
协调权。在设计、施工、使用等各个环节,应用 PDCA工作方法,认
真开展本项目的目标管理和工序管理。
2.设计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对主持的设计应贯彻执行国
家基本建设方 针、政策、法令及技术规范、规定、标准等,执行我
院各项技术管理的规定, 严格控制本项目批准的建设投资、 建筑面积、
设计标准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设计主持人应具备很强的责任心、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态度,
主动协助建设单位抗好工程建设。
4.设计主持人应具有全局观念和较强的组织能力,组织各专业按设
计深度的要求编制各阶段的设计文件, 贯彻全面质量管理, 保证按时
完成设计任务。
5.设计主持人应具备总图、结构。给排水、采暖、空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