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
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规定,“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
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 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
付工程款(进度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承包人可向
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 可与承包人协商
签订延期付款协议, 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
确认后第 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进度款),双
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