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 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
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 施工中发生事故
时,企业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柳州市政府和市建委的要
求,并结合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
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
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
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
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