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
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质 [2011]1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 年 07月 27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的通知》 (国发 [2010]23 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
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
办 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
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 [2010]23 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