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 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 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
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 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
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 “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 下面设置“合同成本”
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 -合同成本
核算工程合同成本,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 /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 /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 /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 /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 /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 /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 /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 /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