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施工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办法
(修订稿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我省“质量兴省”的方针,引导和激
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海南省
建筑工程“绿岛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琼建监 [2007]50
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组织评选海南省建筑
施工优质结构工程(以下简称“优质结构工程” )的活动。
第三条 “优质结构工程”是本省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最高荣
誉奖。由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质安局)
负责评审管理工作, 委托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 (以下简
称协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第四条 申报参评“优质结构工程” ,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经
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共同认可后, 由工程总承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