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工地环保要求告知书
【发稿时间】 2004-10-16 9:06:27 【阅读次数】 2443 【打印】 【关闭】
文件名称 :支撑性文件-- 建筑施工工地环保要求告知书
文件编号 : FTZ/EMS/S05-2003
版本 /状态 :第一版 /受控
内容:
为加强开发区区内施工工地环保管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
现将施工工地环保要求告知各施工单位, 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遵守, 保税区管委
会规划土地局将派人对各施工工地进行日常检查。 凡检查中发现有悖于此告知书
的,都会在《单位工程业绩考核手册》中对其进行酌情扣分。
1、节约能源消耗
施工单位应加强核算,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水、电、汽、油等能源消
耗,杜绝浪费能源的事件发生; 施工单位应尽量使用新型环保建材, 以保护环境。
2、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与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签订保护该类设施的协议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