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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告
知
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督机构:
克拉 玛依市建 设局
2
工 程 简 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类别: (结构形式、 层数、高度)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为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安全
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顺
利、有序进行,依据《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主
要职责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告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 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建筑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
续。
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备案手续前,建设单位必须会同勘
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辨识
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