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评分方法
一、各分项评分满分分值未 100 分,各表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评分表中各评分项目
实得分之和。
二、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应采用负值, 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
应得分分值。
三、各分项评分表中如有实得分为零的评分项目,该分项评分表实得分为零。
四、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评分的实得分应按下式换算
遇有缺项的项目 可评项目的实得分之和
= x100
评分的实得分 可评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
五、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 7 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本办法中附表 1-1 至附表
1-6 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 0.1、0.16、0.16、0.16 、0.16、0.16 、0.1。
六、安全生产业绩评分实得分应为各项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七、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可加、扣分数的
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 2 -
建筑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