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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一、粉尘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 使用彩钢板封闭, 高度 1.8
米以上,同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2、建 (构)筑物应采取封闭或隔离施工,其封闭高度应高于建筑
物 1.2 米,封闭材料必须选用防尘密目网,并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污
染。
3、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场地必须采用
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当洒水减少扬尘,并在指定的垃
圾处理场处理;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建设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
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
4、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在出入口做除
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车辆冲洗场地见施工平
面布置图。
5、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
必须封闭,严禁撒漏。除对车辆冲洗外,对场地应进行洒水降尘等
措施,并设专人负责。
6、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