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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QPJ/QS-1300-08-6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特编制建筑施
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 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 防止施工企业因应急行动组
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 有效地
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把有害影响只局限在一个单位界区
之内及基本不会扩大到社区。
(二) 应急预案启动涉及事故内容
①场区火灾 ②高支模、支架塌陷 ③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④不可预
见突发性事件 ⑤应急总指挥认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的
(三) 应急预案的启动前提
① 死亡数在 1 人以上 ②直辖财产损失在 2 万元以上 ③对施工场区
外的影响有明显破坏或人生伤亡的
(四) 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和职责
①组织机构
②岗位职责
总指挥(由机管局分管领导组成) :负责现场勘察,召集队伍,
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