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1、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
(1)主要装修材料及建筑配件订贷前,施工单位应提出样品(或看样) 和有关订贷厂家
情况以及单价资料, 向监理单位提出申报, 由监理工程师同设计、 建设单位研究同意后方可
订货。
(2)主要设备订贷前、 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申报, 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定是否符
合设计要求。
(3)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如不
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 应向施工单位说明原因, 并要求施工单位补做检查, 所有材料
检验合格证,均须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4)工程中所有各种构件, 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砼和预制构件, 应按规定
方法进行抽样检验, 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 应进行分析研究, 采取措施
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使用。
(5)凡标志不清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