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及建筑成品检验检测规定
序
号
项目名称 证明文件 送检规定 送检数量
1
水泥 1、产品合格证
2、出厂物理性能抽检报
告
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
检验报告
4、物理性能进场后检验
报告
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
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
同强度的水泥:
(1)散装水泥:≤500t/ 批;
(2)袋装水泥:≤200t/ 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
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
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
后检验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
取等量样品不小于
12kg 。
2
1、钢筋
2、预应钢筋
3、钢绞线
4、钢丝
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
报告
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
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
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a)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
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 ≤
60t/ 批。
(b)冷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