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中的招投 标
1.招标公告是一种邀约邀请
2.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不得少于五
个工作日。
3.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标底,一个工
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4.如果招标人改变招标范围,应在
招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十五天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
人。
5.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
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回投标保证
金。
6.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标和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
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外的
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
成员总数的 2\3。
7.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
单位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
担保有瑕疵属于重大偏差。
8.开标的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
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的时间是
一致的。
9.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
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
10. 按照《标准施工文件》的约定,
监理人接到承包人提出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