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混凝土结构)
1. 基本规定
1.0.1 评审结构长城杯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
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质量计划目标和质量保证预控措
施,有与工程规模、 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体系及有效的过
程控制。
1.0.2 评审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
1. 混凝土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
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
2. 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
构、填充墙砌体工程及其它与结构工程质量相关的分部、分项工
程等。
1.0.3 被初评检查的结构工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现浇混凝土结构,应为正在浇注混凝土或拆除模板后保持工程原
貌,且未经剔凿修补或磨涂处理过的结构工程。
2. 凡有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结构工程不予初评。结构次要部位有局部
不符合者,应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