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节 能 专 项 验 收 程 序
一、节能专项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节能专项验收工作, 市建委
节能办对节能专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国家、省、市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工程,不出具节能专项验收合格报告。
二、节能专项验收人员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
任,成员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施工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的技术员、
质检员、资料员;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和土建监理;设计单位的节
能设计人员组成。
三、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标准
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 建筑节能设计备案表、 现行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小组组长主持节能专项验收。
2、各单位书面汇报工程建筑节能情况。
(1)建设单位书面汇报工程项目的概况。
(2)设计单位书面汇报有关建筑节能措施的设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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