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施工现场攀登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措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自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 也可采用载人的垂
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措施。
二、柱、粱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
攀件,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三、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
使用荷载不应大于 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
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四、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五、梯脚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为宜,不得有
缺档。
六、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
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七、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