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装饰装修等级
一级:高级宾馆、 别墅、纪念性建筑、 大型博览建筑、 大型体育建筑、 一级行政机关办公楼、
市级商场;
二级:科研建筑、 高教建筑、 普通博览建筑、 普通观演建筑、 普通交通建筑、 普通体育建筑、
广播通信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旅馆建筑、局级以上行政办公楼、中级居住建筑;
三级:中小学和托幼建筑、生活服务建筑、普通行政办公楼、普通居住建筑。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一般规定
1.设计:(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确保建筑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
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
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2.材料:(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
有产品合格证书, 中文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測报告; 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