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濮阳市华龙区产业聚集区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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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确保建设项目按质、 按期、按合同及规范要求完成, 并顺利交付使用特制定本
办法。
一、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要求
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 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到场, 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全套)
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 专项施工方案、 设备
材料等一并在开工前报送项目办及监理部审核;
2、施工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
人员实行名册登记, 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 进入及离开工地日
期,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3、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项目办、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