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
工程名称 长通工业区厂房 D、宿舍 D 整改单位 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限期 2013年 8 月 1 日 自检评分 合 格
已
整
改
内
容
整改内容:按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良行为责令改正通知书进行修改。
1、第 23 条 项目经理作业期间,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
2、第 26 条 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工地无专职安全员在岗的。
3、第 27 条 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施工现场的。
4、第 36 条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第 51 第 未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以上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项目负责人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名(公章) :
年 月 日
监
理
单
位
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年 月 日
安
监
机
构
复
查
意
见 监 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