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生成储备办事指南
1.办理环节
项目立项前置审查环节。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以下简称合规审查)以“多规
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并联并行的合规性审
查,汇总合规审查意见,出具规划控规信息图,建立合规项目库。
2.办理依据
(1)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的通知》(国办发〔 2018〕33 号)
(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 2018〕91 号)
3.办理范围
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所有新建、 改扩建项目的生成管理, 保
密项目除外。
4.办理内容
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书
5.办理材料(其他委办局需要的材料待补充)
1.申请表(原件 1份,盖鲜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1 份,盖鲜章,
核原件)及申报单位委托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