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案例范文
范文一:招投标低级错误切莫“低级”处理
案例一:投标时间写错
案情:某招标项目网上答疑公布的 “投标截止日期为 2011年 5月 10日上午
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8:30-9:00 ”,由此诱发了开标现场秩序混乱。在开
标现场,有关部门核查了书面招标文件, 发现其中关于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
文件时间均是上午 9:30。有关人员认为,网上发布的信息与书面招标文件不一
致时,应当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据此,招标人决定对 9:00 过后投标人递交的
标书予以接收。
依笔者之见,该处理方式的依据站不住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
法》(以下简称 7部委第 30号令)第 15条的确有如下规定: “招标人可以通过
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 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
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