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十五条禁令
一、道路工程施工前, 必须按标准做临时辅路, 严禁施工干扰车辆和行人正
常通行。
二、道路施工时,必须设置醒目的导行标志, 特殊路段夜间必须设有警示灯,
严禁无导行标志施工。
三、管线施工必须进行围挡, 分段施工,逐段恢复,严禁向道路或便道排水。
四、道路配套管线及绿化施工工程废土必须随挖随运,严禁随意堆放。
五、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六、施工单位必须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工程土,严禁运输撒漏污染马路。
七、施工现场地坪必须硬化或绿化, 散体物料必须进行苫盖, 严禁裸露扬尘。
八、施工现场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必须绿化或硬铺装, 严禁透视及敞口施
工。
九、施工现场作业面必须及时清理, 严禁随意堆放剩余材料、 工程废土和生
活垃圾。
十、工程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含房屋、桥梁和拆迁工程)必须使用绿色安全
密目网全封闭,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