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案例分析
案例八:
背景:
某办公楼施工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规定: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的 10%,开工日支付,
上部结构工程完成一半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款按季度支付。
承包商 C对该项目投标,经造价工程师估算,总价为 9 000万元,总工期为 24个月,其中:
基础工程估价为 1 200 万元,工期为 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 4 800万元,工期为 12个月;
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 3 000万元,工期为 6个月。
经营部经理认为,该工程虽然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决
定除按上述数额报价,另外建议业主将付款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 5%,工程款按月度
支付,其余条款不变。
假定贷款月利率为 1%(为简化计算,季利率取 3% ),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
能按规定及时收到工程款 (不考虑工程款结算所需要的时间 )。
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