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劳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项目劳务作业层是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项目施工生产任务的支撑和保证。按
照两层分离的要求, 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应建立以分部、 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定额分包为主
要形式的经济合同关系。
第二条 项目所需劳务作业队伍应坚持 “以我为主、先内后外、合理有序、总量控制 ”的原
则,由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审定配置计划, 委托项目部组织公开招标, 择优录用, 实行合同化
管理。
第三条 项目部对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劳动力动态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跟踪平衡,需要补充或者减员时及时向公司劳资部门提出
申请计划。
2、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队、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考核并支付劳动报酬和兑现
奖罚。
3、 发现上场劳务作业队伍与招用时承诺条件严重不一致或工期滞后,存在安全质量隐
患时,项目部有权调整施工队伍。
4、 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对项目劳动力